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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不容许以莫须有的罪名加害法轮功修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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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 据海外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中国政府正在罗织罪名,将以法轮功组织及创始人李洪志大师与美国中央情报局有联系等莫须有的罪名,对国内已遭无辜逮捕的各地法轮功负责人予以起诉。这些新闻媒体还透露了中国政府所罗织的一系列罪名,其中有“扰乱公共秩序罪”、“诈骗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罪”等等。如果冠以上述罪名,轻则被判三至五年徒刑,重则十年至二十年乃至无期徒刑,最重则可以被处以死刑。

    世界各国及国际人权组织已对发生在中国的大规模镇压民众的暴力行径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已陆续向中国政府表达了这种关注和劝阻。但中国政府并无悔意,而是一意孤行,在与亿万民众对立的路上越走越远。

    我们身居海外的广大法轮功修炼者,在这里向中国政府发出我们最强烈的呼声:必须立即停止在全国范围内的对法轮功的禁止和镇压,必须立即全部释放无辜被捕的各地大法负责人。法轮功秉宇宙之浩气,堂堂正正;法轮功修炼者修真、善、忍、宇宙之根本,无私无畏。法轮功无罪,法轮功修炼者无罪。如果中国政府不计后果、一意孤行, 等待他的将是天怨人怒、人神共愤、千古唾骂。

    海外大法弟子 1999年7月26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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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时间:1999年7月26日  发稿时间:1999年7月26日  文章分类:【学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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