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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好功法我能不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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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国家领导人及各级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我也有所了解,也深知现在事态的严重性。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一直在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工作至今,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站在党和国家的对立面上去,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上去。在我的思想中,一丝一毫这样的念头都没有产生过,因此无论组织上对我怎样处理我都没有意见。同时,作为一名警察,人民的一员,我也有必要根据我个人的情况和我所了解的法轮功广大修炼者的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

    我于1995年9月通过招考以优异的成绩成为一名警察。1996年4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大法前,在学生时代,由于不知珍惜自己的身体,落下了关节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多种疾病,头痛感冒更是常有之事。到交警工作第一年,初次在室外执勤,赶上冬季特别冷,体弱多病的我真是难以承受。母亲给我做了一条很厚的羊毛棉裤,穿上还觉得冷,不得不穿两条棉裤和一件棉大衣上岗,这样也只能站20分钟岗,然后就腰酸腿疼。在最冷的近一个月里,我整整请了一个月假不能上班,药费花了近千元。带着这样的身体,我的工作情况是可想而知的。

    我于1994年7月份毕业于某市商业学校,虽未受过高等教育,但对于社会上的各方面科学知识还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粗浅的掌握,凭这一点,我觉得我绝不会盲目地去相信什么和搞什么个人崇拜。

    1996年4月份我有缘得到《转法轮》一书,李洪志老师在书中结合着现代科学为我们讲明了人为什么活着,人应该怎样活着及人为什么要做好人等很多道理,使我多年来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迎刃而解。

    得法炼功后至今,我没有吃过一粒药,没有报过一分钱药费。得法后就再也没有病了。冬天不但不用穿两条棉裤,就是只穿一条毛裤站在岗台上也不觉得冷了,也不会感冒了。

    身体好了,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了。刚才我说得法后没报过一分药费,还有一层意思。我母亲经常有病,她知道我单位药费70%报销,经常叫我开药报销。我时常为她买药,但一次也没有报销过。如果那样做了,既不符合单位的要求,也不符合做好人的要求,更违背了法轮功的功理。我不想表白我个人,但我知道,仅此一点,在当今社会里,除法轮大法真修者之外,能够做到的很少很少。

    国家三令五申,工作期间,中午不允许喝酒下饭店,但在我的身边,同事被请客下饭店是常有的事。这一点各位领导想必也知道。他们去喝洒了,岗还要有人站,我就去默默地做了。这样的事很多。

    作为一名交警,经常与司机打交道,用车是不成问题的。但偏偏在坐车问题上我却很苦恼。每次外出怕碰到熟人的出租车,怕他们不要钱。公交、中巴更是不敢坐,仅仅为了一元钱与司机或乘务员推来让去的,不好看,影响警察形象。上下班只好步行或骑自行车。站在集体或单位的角度,我这样做是不是给集体树立了一个良好形象呢?

    有些人手中有了一点权力,就想利用它。岗勤民警搭车不给钱这是一个很普遍的事实。有些人甚至罚款都不给收据。这些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看不见时他们还要做呢?就是因为人心不行了,人心不正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只有让他们能够发自内心地认识到什么是对与错,人为什么要讲道德,人为什么要做好人的道理,人人都自己约束自己,那么社会也就变好了。

    我这里绝不是说我个人如何的好,别人如何的不好,我没有任何宣扬我的意思,我只是讲一讲事实,发自内心地谈一下感想。更何况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李老师在《转法轮》中说:“我们人人都向内去修的话,人人都从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虑别人”。李老师还说:“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处处按李老师的教诲去做,克服自己的不足,改正它、去掉它。我想,这也是做人的准则。

    以上是我个人的点滴体会。下面我把我区一些法轮功修炼者的情况向领导作以介绍:

    一、祛病健身方面

    市中行有位患白血病的女同志,中行几年中为她花了近9万元的药费也没使她康复。大家都知道,白血病是不治之症,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病越来越重,到后来吃饭时拿筷子的力气都没有了。由于长期受病痛的折磨,使她对生存不抱希望了。就在死亡一天天临近的时候,今年4月份的一天,在朋友的劝说下看了一遍《转法轮》,然后开始炼功,一个月后白血病症状完全消失。到医院检查,什么症状也没有了,就象没得过病一样。自此她没服用过任何药物。我讲的这是活生生的事实。讲起来简单,但对她来说,获得新生后那种激动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可以说,是法轮大法救了她,给了她第二次生命。这样的人,若不让她炼功,或让她与法轮功划清界限,是不是等于要她的命呢?

    还有眼睛失明因炼法轮功而康复的,还有得癌症的,炼功后无病了。这样的人能有十多个,我都能把他们一一找到领导跟前,证实一切。你说他们能离开法轮功吗?

    二、有利于社会稳定方面

    前些日子,公交车和中巴车集结在市委、市政府门前上访,我正好执勤,维护交通秩序,我不想评论他们上访的对与错。我只想说,他们人均每月收入不下1500元,嫌不公平,所以上访,但根本就没有为社会去考虑,为广大群众乘车考虑,致使许多人没有乘上车而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事情仅隔两天,就出现了某屯老百姓因动迁问题与开发商、警察发生冲突,发生了堵截某国道事件。我负责现场疏导交通工作,一直忙到凌晨两点多。这件事各位领导可能都知道,但有一点可能不知道,就是该屯老百姓中炼法轮功的有几十人没有去。我当时曾经很感慨地对同事说:看看这些老百姓中有几个是炼法轮功的。我敢说:保证没有炼法轮功的人。因为大法弟子绝不会为个人利益去争去斗的,绝不会去做任何违法之事。事后我了解到,除了走不动、爬不动的老人,其余没去的几乎都是法轮大法弟子,没有一位法轮大法弟子参与此事。不仅如此,在开发商及警察先期去丈量房屋的时候,凡是炼法轮功的家庭几乎人人让量,有的甚至看都不看,随便去量。可是没炼法轮功的人家没有一个让量的。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据功友讲,他们为此还挨了同村人的谩骂。

    各位领导,当我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真想把这事告诉所有的人。告诉我们的市长、省长,告诉我们的江总书记,请你们说一说,你们的百姓,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百姓不好吗?难道他们没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吗?我觉得真是这样的人越多越好。这样的人多了,我们国家的领导者们不再会为了各种社会问题而难心了。

    既然这样,我多么希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能够支持法轮功一下,给法轮功一个合理合法的正确位置啊!能够使所有善良的人都来学,变得更好,做更好的人,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稳定。广大的法轮功修炼者别无所求,只希望能够有一个稳定的,不受任何干扰的修炼环境。

    法轮功让我们做好人,使我们懂得了为什么做好人的道理,也使我们在做好人中受益,难道做好人还有错吗?难道做好人还要受限制吗?这一最低的最起码的做好人的标准都没有了,又怎能为国家为人民干好工作呢?组织上让我与法轮功划清界限,退出修炼法轮功。这样的界限我能划清吗?这样的功法我能不炼吗?

    法轮功修炼者是在修炼,不同于一般常人,所以,能够正确面对所发生的一切事,包括对我们每个人的不公正的对待,我们都不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因此无论将来组织上怎么对待我,开除我、关押我、甚至叫我生死选择,我也不会做出反党反政府的事,因为这违反了“真、善、忍”的大法原则。但为了对社会负责、为国家负责,我要把心里话讲出来。同时我也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能够深入了解法轮功,能为我们说上一句公正的话!

    法轮大法学员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慧网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inghu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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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时间:1999年6月30日  发稿时间:1999年7月18日  文章分类:【道德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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