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不等于迷信,人修炼觉悟后即成佛道神
 
文/长春法轮大法学员
 
【明慧网】 法轮功不讲治病,却在祛病健身方面有显效。我们自己过去身体有不同的病症通过炼功好了,还有不少是不治之症或者是疑难杂症的,都通过炼功不治而愈。我们觉得法轮功太好了,就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向亲朋好友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是弘法,但都是实际情况,决不是什么迷信。

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效果是神奇的。这是为什么?通过不断深入学习《转法轮》,逐步认识到其法理:那就是造成人有病的根本原因是一种黑色的物质叫业力,它来源于另外空间。在我们这个空间体现的就是病毒或细菌等,但这是表面现象。医院治病只是治标,不能从根本上去业,所以有的病能治,有的病就治不了。另外空间的黑色物质─业力,我们人类因为种种原因看不见就认为是迷信,从而否定他的存在。现代科学不已经证明了有另外空间存在吗?那么另外空间的一切不也是物质存在吗?我们看不见是因为现代的科技水平没有达到那一步,看不见不等于不存在。

我们共产党不是讲实事求是吗?不是讲唯物吗?那么现代科学已证明的另外空间,就因为肉眼看不见里边的具体物质存在的形态就不承认,甚至反对,说成是迷信,这本身不是在搞迷信吗?另外,我们人类社会制造了许多科学仪器来探测宏观和微观的物质。但受科技水平的限制,没有先进的仪器就探测不了更宏观的物质。可是探测不了不等于这个更宏观的物质不存在。我国不也对许多气功师都测定了吗?在气功师身上存在着红外、紫外、超声、次声、电、磁、r射线、原子、中子,这些不都是物质存在吗?还有些气功师发出的物质测定不了,没有那样的仪器;有的测试仪器的指针到头了,最后这个气功师身上发出的物质能量到底有多大,没有那么高的仪器了,不知道了。这也说明这些气功师身上存在的东西要超出现代科学的发展,这些气功师也超出现代人类社会的人。从而也证明了人类社会的高级生命──人并不是最高级的,可能还有更高级的、更高级的、更更高级的生命存在。而在修炼界,修炼的人达到一定层次之后,就可以看到这些高级生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佛、道、神,但他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什么是佛?《现代汉语词典》里第327页这样解释:“(1)佛陀。(2)称修行圆满的人”。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第20页讲到:“我告诉大家,这个“佛”不是迷信。这个“佛”是梵语,古印度语。当时传入我们中国的时候两个字,叫做“佛陀”,也有把它译作“浮图”的。传来传去,我们中国人就省略了一个字,把它叫成“佛”了。翻译成中国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觉者,通过修炼觉悟了的人。这里哪有迷信色彩?”请再看看《现代汉语词典》里对我们所说的道和神的解释。第218页的“道人”条中对道这样解释:“对道士的尊称,古代也称佛教徒为道人”。第1010页的“神人”条中对神这样解释:“指神仙,道家指得道的人”。通过以上我们看到,这些解释是相通的。可见神也不是什么迷信,是通过不同法门、方式修炼成的佛和道,佛、道都是神的一种。既然佛道是觉者,且都是神的一种,那么神也是觉者,即通过修炼觉悟了的人。

中国古代修佛、修道的人很多,我们只要过去有关修炼的古书,就不难理解神的存在。只是现在很少人再讲修炼的事,再加上实证科学的影响,相信修炼的人越来越少,对神的存在就越来越不相信。其实神并不是迷信,他是真实存在的觉者,人通过修炼是完全能够达到神的境界的。

这就与共产党的“无神论”相冲突了。因为现代科学不能证实神的存在,就把它说成是迷信。但是我党来历是讲实事求是的。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科学也在不断进步。在自然科学方面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能超过牛顿的万有引力;马克思主义理论也不是一程不变的,拿到中国来还要被毛泽东思想进行发展。对毛泽东的错误还要三、七开吗。我们党历来主张不怕犯错误,关键是有了错误就要修正,共产党好就好在能自己修正错误。如我党不是自己纠正了“文革”中的错误,提出了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吗?那么我们对无神论的认识是不是错的呢?如果是错的话,我们为何不就此纠正过来呢?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在发展进程中,方方面面的事都可能会出现,现有的理论就可能不适应新出现的事物,那么就要本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去不断探索新的理论、新的认识,从而指导新的社会实践。

善于接受新思想的人们,好好研究一下《转法轮》吧,我们绝不是在借“弘法”之名来宣传迷信,更不存在造谣煽动一事。现在有那么多人在学习《转法轮》,有的人已看了十几遍、几十遍、上百遍,可越学越觉得内涵太大,越学越觉得其法理深奥。在学习过程中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把自己的学习体会跟学员们交流,我们称之开法会。在法会上学员们讲的都是自己通过修炼以后身体方面的变化、道德方面的回升和思想境界的提高。参加法会的学员从中得到启悟, 找到自己的差距,从而更好地修炼自己,提高层次。只要你进入法会,就会感到他的美好、祥和,在这里身心得到净化、境界得到提高、思想得到升华。要说这是大规模聚集活动的话,那么国家应该提倡我们开这样的法会,因为这样的法会只能对社会起促进作用,绝不存在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

现在法轮功学员达一亿多人,世界各地都有,且不分民族、种族、肤色。为什么?这绝不是一件小事。 在大法的涵盖下,每个人都在重新寻找自己的位置,任何人都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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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1999年6月25日  发稿时间:1999年7月16日  文章分类:【学员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