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事件纪实(一) | |
【明慧网】尊敬的国家领导: 我是天津的一位法轮大法修炼者, 我叫***,女、49岁、退休干部(曾在边疆工作二十多年)。修炼法轮大法后, 我不仅身体越来越健康,在我的思想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我对社会的负面问题总是愤愤不平,心里不平衡。学了《转法轮》之后,我明白了一个人真正要做一个高尚的人的道理,我不再对任何所谓不公的事而感到什么不平了。心胸开阔,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思想得到了升华。我确实体悟到了法轮大法叫人向善的好处、妙处。 然而,一些个别的有地位的、有影响力的“权威人士”惟恐天下不乱,于事实不顾,在《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上发表了极不负责任的文章,违背国家对气功实行的“三不”方针,点名批判法轮功和此功法的创始人,这就伤害了众多的修炼者的情绪。我们本着为杂志主办单位好的愿望,通过写信反映我们功法的实际情况。但非常令人遗憾,我们送信到天津教育学院时,杂志主办单位拒收、领导也不接待。在这种情况下,我当时只好留下来静静地等待。我希望这种不好的、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得到纠正。不料想,等到4月22日、23日时,见不到领导,却来了公安局的警察。本来祥和的气氛被打乱了,这些修炼群众被当作了受警察管制的对象。 4月23日傍晚一过,教育学院的门口、院子里来了不少的警察(我没数),从门口一侧开始揪人,连轰带赶、推、打,把这些炼功群众往马路上赶。在这时,有的年岁大的人行动较慢,警察又推又捣,在我前面两位大娘被推倒在地,当场昏了过去,我一看惊叫了一声:“哎呀!”当时警察也呆了,又听一人嚷到:“搭走!”这时又上来了一些警察,不知把人抬哪儿去了。我当时被推到了马路一侧。我看两辆轿车上坐着警察和不是警察的人。事后方知有炼功人被关起来了。这时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想,一些善良的炼功人,只是想和有关领导反映反映自己的意见,真是大可不必动用国家专政工具。这也与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做法不相符。有了矛盾不是化解而是激化,这些人的做法不是给政府找麻烦吗?! 我只是想,我们的新闻刊物登一些文章,特别是牵扯群众较多的问题,应遵照国家关于新闻报导要真实的原则,主要领导要把好关。但出现了失误也难免,关键是有错就必纠,这样怎么会激化矛盾呢? 我相信我们的国家领导会尊重事实、会相信广大群众, 也会做出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凭任何主观臆想轻易下结论。 谨 此 普通公民:*** |
|
明慧网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
成文时间:1999年7月11日 发稿时间:1999年7月11日 文章分类:【1999.4-1999.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