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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法弟子向中国驻法大使馆递交和平请愿信
 
【明慧网1999年12月31日】12月31日一早,法国法轮功修炼者的七位代表来到了位于巴黎乔治五世大街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向使馆递交了一封和平请愿信。表达了法国大法弟子对中国政府将李昌、王志文、纪烈武、姚洁以“莫须有”的罪名判以重刑的深深遗憾和不解。使馆门卫一见相识的大法弟子就神情紧张,没等把话讲完,立即将使馆大门紧紧闭上。再按门铃时大门内已了无声息,大门也不在打开。最后只好将请愿信和资料放在了使馆的大门口。

附请愿信:

就对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判刑致中国政府的公开信

十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莫虚有”的罪名对李昌、王志文、纪烈武、姚洁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并处以重刑,是对中国政府所提倡的“依法治国”的嘲弄和讽刺。此事不禁使我们想起了那“黑白颠倒,是非混淆”黑暗的文革年代。我们身在海外的广大华人,都希望自己的祖国繁荣昌盛,都希望自己的同胞安居乐业。可是中国政府不顾广大法轮功修炼者善意的呼吁以及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一意孤行,终于使文革式的悲剧再次重演,我们对中国政府的做法表示深深的遗憾,对中国人民的未来表示深切的担忧。

众所周知,法轮大法是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传统的修炼方法。一个修炼的人首先是一个好人,一个不论在何处都是好人的人,是放弃个人利益、首先为他人着想的人。如果一个政府,一个国家连这样的好人都要害怕而将其判以重刑,那么这是什么样的政府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法院打着“公开审判”的名义,实际上却不准任何外人自由旁听。而且每一位被判刑者只准一个家属旁听,也不允许国际媒体的采访,不准公开报道,不敢转播实况审判,武力禁止民众上访,这与中国政府所宣称的“依法治国”是背道而驰的。也完全违背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己在一九九九八年六月十日的通告,那就是任何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权到法庭旁听。这是对人民的公然欺骗。这样的事发生在新旧世纪交替的今天,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的一次严重倒退,不能不令人对中国的前途担忧。

我们深深地受益于法轮大法,所以也希望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们都能向我们一样从法轮大法中得到健康的身心并愉快地生活。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切实遵守自己的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放弃错误的立场,停止镇压法轮功,撤消对李昌等法轮功学员的无理指控,释放所有被捕的法轮功学员,通过和平对话解决问题。

法国法轮大法修炼者
12/31/1999

 
成文:1999-12-31  发稿:1999-12-31  更新:2003-10-13 7:5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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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海外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