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学员在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前和平请愿
 
【明慧网】 12月28日,芝加哥以及连夜长途跋涉从外州赶来的数十名法轮大法学员在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前和平请愿,强烈抗议中国政府对四名无辜法轮大法学员的无理宣判。该日天寒地冻,北风呼啸。学员们冒着严寒在雪地上炼功。因为气温低,几台录音机都不能正常运转。有的学员手举标语几个小时,手指冻僵了也不放下。过往行人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对法轮大法修炼者在中国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表示同情和关切,纷纷在请求和平对话的呼吁信上签名。

在得知和平请愿的消息后,有五家中文报刊的记者前往采访、拍照。记者们原准备跟随学员进入领馆,拍下递交请愿信的一瞬间。但领馆一反常态,大门紧闭。许多要办理其它事务的中、美人士也被挡在门外。有记者打电话给领馆,回答是不接请愿信。这样五名记者都将请愿信的复印件带回报馆进行进一步报道。同日,芝加哥的一个英文广播电台就法轮功问题采访了人权观察组织,并报道了国际社会的反响。

当晚,芝加哥与外州学员在学法、弘法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几个月来的考验更加坚定了大家修炼大法、弘扬大法、捍卫大法的信念。近来,由于媒体的报道和学员们的不懈努力,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开始关注法轮功。许多有缘人拿到书后如获至宝,主动想办法帮助弘法。学员们感觉到一个大法洪传的新的阶段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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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请愿信全文

尊敬的魏总领事:

我们是法轮大法学员。我们今天前来领事馆请愿,这已是今年的第三次了,目的还是一样:和平地表达我们对国内同门弟子的关切,共同探讨和平解决危机的办法。人容易抓,容易打,但失那么多的民心,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一定不是政府和领事您所愿意看到的。

自从今年七月以来,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还是用了“文革”中的作法。历史已经证明,这样的作法并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反而使矛盾激化,影响政府的国际形像。12月26日北京对法轮功四名学员的审判并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原则。四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因为行使自己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信仰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而获罪,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发布一条通知:规定任何一个年满18岁的公民可以到法庭旁听。然而在法轮功一案上,法庭违反了自己的规定。匆匆忙忙地开庭,没有事先通知,而且选在圣诞节后的第二天,外国记者无法到场。在这一走形式的、不公开的审判过程中,只允许每个被告人一位亲属到庭旁听,不准国外媒体公开报导,整个审判没有具体情节。

法轮功只是一个群众性的炼功活动,没有什么严密组织,更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我们唯一想要争取的就是一个合法的宽松的修炼环境,这和我们中国的宪法和国家的利益并不矛盾。我们是佛法修炼者,是用“真、善、忍”法理严格要求自己的。要想炼好功,就必需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对社会、对人民、对政府都是有益无害的。相反,近半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法轮功的空前规模的诋毁和批判反而更加坚定了我们对法轮大法“真、善、忍”法理的信仰,也更显出镇压的草率和霸道。治人是治不了人心的。

作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不管我们受到了多么不公的对待,我们都不会反对政府,也不会恨政府。治理好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中国也是很不容易的,问题很多,比如全国有成千上万家大中型企业连年亏损,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比如,全国有数千万失业工人,每天还在以几万甚至更多的速度递增着;比如腐败越来越严重,等等。相对而言法轮功问题其实并不那么严重,如果处理得好,反而是件大好事,会有利于其它问题的解决。我们真诚地期待着领事先生从国家民族的利益出发,帮助沟通,通过和平对话解决法轮功问题,这将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谁不愿意看到祖国繁荣昌盛,谁不愿意为祖国真正做点好事,做出自己的贡献呢?

此致,敬礼!

芝加哥法轮大法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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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1999年12月28日  发稿时间:1999年12月30日  文章分类:【海外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