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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判的最新报导(附照片) | |||
【明慧网1999年12月26日】【12月26日北京消息】 对原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四名主要负责人的审判于26日在位于石景山区的北京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午10时左右,警方在离法院一公里处用绳子封住道路,检查过往行人的身份证,一旦发现是法轮功学员,立即带走。
【12月26日北京消息】中午12:00左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周围布满警察。附近的路口、地铁口、汽车站口有很多便衣,盘问是否大法弟子,如是,马上装车带走。很多弟子被拉到石景山体育场。也有弟子从家里被带到派出所。 【12月26日北京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不公开审判的情况下,一审分别判处原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王志文、纪烈武、姚洁18年、16年、12年、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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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1999-12-26 发稿:1999-12-26 更新:2003-10-13 8:02:59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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