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1999年12月25日】香港法会结束后,一部分学员认为去澳门是最好的护法形式,并且希望更多的海外学员能认同和参与,就采取了一些紧急的交流意见的方式,我觉得有些做法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值得探讨。因此提出个人建议,在准备弘法、护法活动时,请注意交流的方式。 以下举一些例子:
安排学员到各国“交流”,例如,前往台湾、新加坡、新西兰、澳洲、日本、美国等地进行“游说”,希望更多学员接受他们的观点。这已经超出了个人行为的做法。
把师父没有正式发行的、在日本部分弟子中的讲法内容带到各地传播;有些地区个别学员把师父在不同地方的讲法内容摘录在一起,私自录制成录音带,广为传播,以此动员、组织活动。这是师父已多次明确说过的,不应该做的事。
把自己在梦中、天目中、感受到的一些东西广为传播,这一类非常多。但是这些是否符合法的要求?值得考虑。
把个人的认识、想法,形成文字,未经大家讨论,也不跟辅导站、学会商议,匆匆忙忙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世界各地的大法弟子中流传。这些少数人创造的一些不确切的说法容易引起误导,如“九九归一”之说,“最后一次机会”的说法等等。
在交流中缺乏友善祥和气氛,对不同层次不同意见容易轻易否定,或者觉得是“不精进”,“不站出来”等等,所以难以交换意见,也听不得善意的劝告。
未经交流取得一致意见,就事先发布新闻,多少国家,多少弟子去澳门等等,造成一些问题。
当然,在此重要时刻,每个真修弟子都要勇敢、坚定地站出来弘法、护法。在任何困难的情况下,大家都会利用一切机会积极、有效地弘法、护法。我们是在这样的基点上来讨论如何做得更好的问题。
在严厉的镇压之下,国内弟子前仆后继不断上访,举行记者招待会、开法会,在天安门广场展示大法的光辉形象。他们给全世界大法修炼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因此许多海外的学员,尤其是西人学员、外籍学员都非常愿意亲自去中国声援国内弟子,去跟国内弟子站在一起,亲身经受生死的锤炼。这是一种很直接的好办法,已经有许多外国学员去过北京,这对国内学员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同时自己也深受锻炼,这方面的体会已经读到一些了。
从另一方面讲,国内弟子历经磨难,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护法的英勇行为为全世界善良的人们了解大法创造了非常好的时机,已经赢得了世界各国善良的人民、政界、国会议会及友好组织的赞扬和支持,在这样的形势下,进一步地把各国弘法工作更深入、更广泛、更全面地开展起来,也是一个迫不及待的重要任务。
我们完全用善的一面来做好各国的弘法工作,向全社会全方位弘法,包括向政府、社团、研究机构、国外使节,各地、各阶层人士全面弘法,可以使更多的有缘之士得闻宇宙大法,可以使尚未得法的善良的正义之士得知大法的真相,了解大法受迫害的事实,从而使他们支持、声援大法,这也会开创大法在各国更好的发展前景。全面弘法也可以挽救曾经受欺骗的人,使他们回到正确道路上来。海外弟子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动员全世界正义的力量共同阻止迫害大法的错误。
各国大法弟子已经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些效果,所以也知道了下一步更应该做的弘法的事情还很多。在国外要做好这些弘法工作也需要克服许多困难,以至放下生死执著。这跟国内学员修炼的那种惊天动地的英勇护法行为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也是一种重要的值得做的事情。
因为大家都积极想办法把弘法工作做得更好,都急于找出更理想的办法,所以在准备弘法的交流中必然有许多丰富的想法、方案,差别很大,也是很自然的。我相信,只要大家充分理智、清醒地进行交流,一定可以把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解决好,在勇敢、坚定的护法中,使自己修炼得更加勇猛精进,直至圆满。
海外学员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