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尔街时报》文章中两项事实的澄清 | |
【明慧网】亲爱的编辑先生: 我给您写信是想澄清一下贵报在99年11月1日国际版“中国精神领袖找到美国梦”一文中的不正确报道。我叫James Pang, 是您在该文中提到的人。我愿在此陈述事实如下: A.文章中说我用私人信用卡从法轮佛法出版社购买书籍。 我没有对Craig先生说过这样的话。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信用卡,也从没从法轮佛法出版社直接买过书;当然我也没有声称过$11.25是我买书的价钱。事实上,那些直接从香港买书的学员是以书的标价40港币(约合5美元多一点)买下,加上快递邮寄费后,书价仅售9美元左右。在美国的11.25美元标价是美国三联书店自己定的价,跟法轮功无关。 从Craig先生以前的文章看,Craig先生对三联书店的存在很了解,但这篇文章中却忽略了这一点,给人造成的印象是书卖的价钱很高,而钱都被李洪志先生赚了。这完全是误导。 B.文中还提及我“帮助李先生在皇后区租房”。 我从来没有帮李先生租过任何住房,也没有跟Craig先生或任何人说过这样的话。我对Craig先生说的是在李先生第一次来美时,曾经在学员破旧家具的住房里住过一段时间(约一星期)。我不会去详细描述一栋根本不属于李先生的“豪华住房”,却对李先生一直住在纽约普普通通地区法拉盛的普通住房这一事实只字不提。 正如我对Craig先生解释过的,法轮功学员教人不受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报酬。我们也没有任何人用法轮功挣钱,因为这种行为是跟我们的愿望和法轮功修炼原则相违背的。我们所有的活动都是免费的,也不接收任何赞助。今年三月份在纽约召开的法轮功心得交流大会就是很好的例证。这些法会由学员自发筹办,不收任何入场费,也不接收赞助,对全社会开放;义务参加法会筹备工作的学员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专长各自主动承担一些项目,如翻译稿件、发布消息、布置会场等,其中包括象John Sun这样的学员个人为大家租下了会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义务服务是提供给希望参加法会的每一个人的,不管他是专程而来的法轮功学员还是过路的听众。我们尊敬的老师是各国各地法会都希望请到的贵宾,但学员个人为法会举办成功所支付的费用并不是对李洪志先生个人的捐助。这一点在Craig先生的文章中似乎也过于模糊。 简言之,当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仅仅为了向政府澄清事实,平静地请求纠正错误的指责而被投入监狱、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毒打致死的时候,看到象《华尔街时报》这样的严肃报纸发表职业撰稿人Craig先生这种以捏造的事实为依据的文章,我们感到非常不以为然。希望转告Craig先生今后多加尊重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此致 敬礼! James P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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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1999年11月5日 发稿时间:1999年11月6日 文章分类:【澄清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