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军人致中央电视台及信访办的信 | |
【明慧网】中央电视台、信访办,您好! 中央电视台7月21日的"焦点访谈"节目我看了,好象挺有说服力的,可我还是坚信法轮大法。你也许觉得奇怪,其实道理很简单:事实胜于雄辩。自从我学炼法轮功以来,不仅有许许多多的切身体会与感受,也从身心等方面受益非浅,对于我来讲,这才是事实,不容质疑的事实。 以当今的科技手段,作假并不难,因此电视上的各种物证都可以通过作假手段实现;至于人,在威逼利诱面前说假话也是可能的,但自己绝不会欺骗自己,所以我认为还是自己的亲身感受来的最可靠。不要跟我说什么暗示、幻觉,那些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的。 如果暗示的作用真象电视中的那位心理学专家说的那么大,那他为什么不暗示广大的法轮大法弟子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放弃修炼呢?他做不到,因为暗示起不了那么大的作用,它可以对人的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它不可能从生理上产生根本上的变化。说白了,用暗示的办法治疗癌症不好使,它可能对病人产生一点影响,但绝不可能治愈,但法轮大法做得到。有许多原来患有绝症的弟子,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获得了一个健康的身体,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的健康就是不可争辩的事实,是法轮大法最有力的证据。 至于幻觉,人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幻觉呢?疲劳、生病、受伤、半睡半醒的时候或在药物的作用下。换句话说,是在人的主观意识不十分清醒的情况下,当一个人在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不会产生幻觉。而修炼法轮大法不象其他功法那样惚兮恍兮的,炼法轮大法要求主意识一定要清楚,不能迷糊过去,因此法轮大法的修炼弟子在炼功时的感觉是很清楚的,根本不是幻觉。 说了这么多也许太空洞,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那是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为了炼功我选择了一处较僻静的场所,而这地方原本是校园里少男少女谈恋爱的理想地点,于是在我一次炼功时发生了这样的事:当时我正在炼法轮桩法,突然有一个人朝我扔了一个东西(可能是烂苹果或烂土豆之类的),那东西正打在我的右臂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我吃了一惊,继而产生了气恨,就在这个不好的念头产生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到一种祥和的物质(也许该说是一种祥和的能量)从小腹部位升起,当它到达我胸口的时候,我心中的怒气竟突然之间被化解得无影无踪,我立刻感到很后悔:"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事后想想,我觉得很神奇,那力量竟如此强大,可以在转瞬之间改变人的心。这是暗示吗?没有人告诉过我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是幻觉吗?我当时刚刚挨了一下揍,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哪里来的什么幻觉? 我个人的经历,无法让别人也感受到,但它足以使我对大法坚信不疑。同样,每个大法弟子都有他各自不同的经历,有的治愈了自己的疾病,有的出现了功能,有的有过其它超常的体验,因此,他们成为"死不悔改"的"顽固分子"也就不奇怪了。 下面再谈一下关于"敛财"的问题,电视上说我们老师借传法敛财,但试想一下,大法有那么多弟子,假如老师说一句话:"咱们来集资建一个修炼中心。",那将有多少弟子会倾尽财力来支持,试想一下大法弟子为了大法生命都可以不要,钱财又算得了什么?每个大法弟子只要出一点钱,就不难有上亿元,何必印书、售书还要偷税、漏税来得这么麻烦。记得有一次某地(可能是庆云)的一位出家弟子提议建庙,结果当地很多弟子倾囊相助,在很短时间里就集资不少,后来老师为此专门写了一篇经文纠正他们的错误。另外,说老师借印书、售书敛财,可你们知不知道,所有的大法书籍和音像制品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得到,拷贝、翻制都可以,如果老师要敛财,又怎会如此呢?这不是自断财路吗?还有,老师在回答弟子提问时曾讲过:盗版的大法书籍也可以看,只要没有错字,印刷厂商盗印大法书籍也不追究,只要印书时使用激光照排排版,不出现错漏就行(不是原话,如想核对,可从老师的答疑录象中查找),如果老师要敛财,又怎么会这样说?这不又是自断财路?所以,说我们老师敛财,真修弟子从心底里没有理由相信。 下面谈一下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所谓的"危害社会安全"的问题,法轮大法真的危害社会安全吗?我看不。纵观近几年的有关事件,都是在法轮大法受到无端攻击后发生的,大法弟子去新闻机构、去中南海都是本着让对方了解真实的情况的目的而去的,自始至终没有丝毫的暴力行动。相反,当常人以暴力相向的时候他们都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样的人会危害社会安全吗?绝对不会。说法轮大法有政治目的,也谈不上。试问哪一次事件中大法弟子提出过"给我们老师个官当"或者类似的要求?没有。大法弟子自始至终只要求维护大法的名誉、维护老师的名誉,仅此而已。所谓的"危害社会安全"的罪名和政治目的都是莫须有的。 至于那些"致病致死"的案例就更加的不可信,什么切腹、上吊、跳楼、杀人,其实说白了,那些都是精神病人才干得出来的事。试问:如果没有炼法轮大法的精神病人干了切腹、上吊、跳楼、杀人之类的事,那是否可以说他们的这些行为是因为“没炼法轮大法”的缘故呢?将这些精神病人的行为说成是法轮大法弟子的行为,其实是很不公平的。修炼是很严肃的事,必须严格按要求做,不是说做做动作就是大法弟子了。 讲了这么多,归根到底一句话:法轮大法是真实可信的。为证明我说此话是严肃认真的,我在此留下我的姓名。(注:此处姓名、工作单位、军职为编者所略)。我知道在此留下姓名意味这什么。然而面对大法,这些又算得了什么。也许不修炼的人对此难以理解,我只想说:我们法轮大法的修炼弟子是堂堂正正的。 致礼! 大陆学员XXX1999年10月24日 |
|
明慧网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
成文时间:1999年10月24日 发稿时间:1999年10月25日 文章分类:【澄清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