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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审理徐新牧的一些情况及真实背景 |
【明慧网1999年10月25日】以下是石家庄市审理徐新牧的一些情况及真实背景。目前有律师正在为徐新牧辩护做准备,但政府是否允许徐新牧有辩护人尚不清楚。 1999年6月14日,在中央27号文件(以下简称《两办谈话要点》)公布后,河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徐新牧被其领导召见谈话,要求其谈一谈近期对法轮功问题的认识,在谈话中提到河北省委有一个冀办发[1999]21号文件,内容是关于严肃对待法轮功问题的几项措施,徐新牧注意到有一些措施与《两办谈话要点》精神相抵触。为了核对真相,徐新牧到机要员处提出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查阅,发现情况果然很严重。徐新牧认为地方政府这种严重违背中央精神的行为,会使问题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也破坏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因此徐新牧决定将此情况向中央领导反映一下,希望引起重视。以上就是石家庄法轮大法弟子致朱总理和总书记公开信的背景。 1999年7月20日凌晨4点,石家庄公安部门将徐新牧及其妻子、女儿从家中带走(三人均是法轮大法弟子),并被宣布监视居住(隔离8天后徐妻及女儿被放回),家中有关法轮大法资料和物品被抄走。 1999年9月6日石家庄桥西检查院正式批捕徐新牧,理由是徐新牧将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有关内容泄露给无权知悉的人,并在internet网上公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情节严重。1999年10月1日前两天,石家庄桥西区检查院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判决徐新牧犯有泄露国家秘密罪。截止1999年10月20日法院尚未确定开庭审理日期,。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已经提前参与了对徐新牧案件的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这其实已形成了事实上的终审。从形式上看,徐新牧案件是由石家庄市桥西检查院侦查,公诉的罪名是渎职罪类项中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并未将徐新牧定为具有政治色彩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在手法上是一种淡化问题的措施。从各方面的迹象表明,徐新牧将被判有罪,公诉罪名可使徐新牧入狱3年到7年。 我们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 大陆大法弟子 1999年10月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近日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并发表谈话。谈话要点如下: 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希望你们认真学习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自觉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四、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确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稳定的局面,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用导弹袭击我驻南使馆后,全国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民族凝聚力空前增强。“中国不可侮”、“中国不能乱”、“中国要发展”、“中国要自强”等振奋人心的呼声震撼著长城内外,大江南北。这是12亿中国人图强自立的心声。希望你们很好认清我们国家在新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很好认清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维护国家稳定的特殊重要性,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振兴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江泽民同志给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诸同志的批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19号)对法轮功主张有神论,宣扬唯心主义的本质,及其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危害,给予深刻的剖析。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伪科学的是非界限。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1999年6月3日 尊敬的江主席、朱总理: 4月25日,法轮功修炼者向中央领导反映情况后,受到了更加严重的不法侵害。对此,我们曾向中信、国信,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相反,在中办发[1999]19号文件、冀办发[1999]21号文件下发后,河北省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安全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施加了更大的压力,不法侵害进一步升级。面对这一切,我们始终用大善大忍的胸怀无声地忍受着,给党和政府充分的时间来了解我们。我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是宇宙大法的修炼者。我们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每一个修炼者都在不断提高心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祥和的心态,做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时时处处都在做好事、做好人。正因为如此,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成为社会稳定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这样的人越多,对两个文明建设越有益,这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然而,近期以来,许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的高级干部在口头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透露出中央内定法轮功为“邪教”,要采取镇压措施,炼法轮功的党团员、干部要劝退除名直至开除公职的精神。近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却说这些是“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完全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 这是不符合事实的,现举例为证: 1、石家庄法轮功负责人段荣欣、苗英志、周西蒙及法轮功学员杨小杰、贾志存等五人于六月四日被公安人员非法扣留,强行搜身,隔离盘查,限制人身自由近24小时; 2、石家庄党政机关众多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尽快脱离法轮功,否则后果自负;有的单位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准炼法轮功,并要求在党籍、公职和法轮功之间择其一; 3、石家庄4511工厂的7名炼法轮功的党员,被单位党委分别派人包干做工作,一人包一人,要求必须写出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以开除下岗,亲属、子女的升学就业要受牵连等威胁; 4、6410工厂有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参加集体炼功,4月25日后,厂内连续广播3天:不允许集体炼功,不允许集体学法,不允许邻居在一起炼功……当中央两办谈话通知公布后,42名法轮功学员出来集体炼功,结果炼功场被一圈录音机放强噪音干扰,到第二天,这些人被全部勒令下岗。甚至他们在炼功时,被人用水龙头强行驱散。 5、石家庄电业局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并强行收缴炼功书籍; 6、一些离退休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有的以只发生活费为要挟; 7、河北经贸大学某处长说:“你们再炼法轮功,我这个处长就当不成了”。 8、各级领导、公安干警和街道干部在执行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侵害过程中,纷纷向法轮功学员解释:“理解万岁吧,我们也没有办法,都是上面的意思。” 9、冀办发[1999]21号文件规定,对法轮功站点负责人设专门力量负责监控,要求公安、安全部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要求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做为衡量单位党组织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10、6月10日,井陉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及监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加强对法轮功辅导总站主要组织者,负责人的监控工作,密切掌握法轮功练习者的行踪动向。必要时在县域内所有出入路口24小时设卡盘查、监控。 这类事情还很多,很普遍,限于篇幅,不再列举。这种作法不仅深深地伤害了法轮功学员,也伤害了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的各级领导、公安干警、街道干部,同时也损害了中央的威信和国家的形象。我们修炼的目的,就是要做更好的人。好人多了,对社会、对政府都是好事。即使是面对如此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以大善大忍之心面对这一切。我们尊敬的李洪志老师,不计人世间的一切名利,弘传大法,为了消除政府不必要的顾虑,远走异国他乡,这一切还不足以消除某些人的担心吗? 我们再一次郑重声明:我们修的是正法大道,走的是无形之路,没有行政组织,不是宗教,更不是邪教。作为一个公民,我们爱党爱国,更希望社会稳定。我们永远不参与政治,也不会被任何人和任何政治势力所利用,决不会干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请各级领导放心。尽管我们已经承受而且还在承受着极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将用大善大忍之心,慈悲地对待一切。 我们欢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采取任何一种正当、合法的方式来了解我们,想了解什么我们提供什么。我们没有一点隐秘,一切都是公开的,经得起检验的!我们千千万万法轮大法弟子在几年来的修炼实践中,亲身体悟到: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是真实的存在,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我们是领悟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真正意义的修炼者,无论任何干扰、任何压力都改变不了我们坚修大法的心!我们大家都想亲自向中央领导反映我们的意见,为了减轻领导的工作负担,我们仅以书面形式表达我们的心声。我们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公开出版发行法轮功著作,有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 石家庄法轮大法13742名弟子 (13743名学员亲笔签名略) 1999年6月15日 呈送:朱镕基总理、江泽民主席 |
成文:1999年10月25日 发稿:1999年10月2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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