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首页时事参考实修见证四海同心法会掠影大家谈科学探索温故知新洪法参考

  
  • 关于正法修炼
  • 正信正行
  • 邪恶江泽民
  • 劝善度人

  •   
  • 迫害致死
  • SOS!紧急救援
  • 720两周年
  • 邪恶马三家
  • 自焚录像分析
  • 精神病院案例
  • 受迫害图证
  • 犯罪恶人名单
  • 外界褒奖
  • 澄清事实
  • 自由网
  • 突破网络封锁
  • 安全电子信件
  • 发正念
  • 严正声明
  • 恶行恶报
  • 明慧分类资料
  • 明慧图片网

  •   
  • 按周下载
  • 按日历查询
  • 投稿信箱1
  • 投稿信箱2
  • 读者反馈
  • 技术咨询
  • 传真
  • 明慧公共钥匙
  • 订阅明慧
  • 明慧镜像

  •   
  • 新经文广播
  • 新生网
  • 正见网
  • 英文信息中心
  • 放光明电视台
  • 大法电台广播
  • 明慧周末
  •  

     
     
     
    部分中国学员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的公开信
     
      打印机版
    【明慧网】尊敬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阁下:

    您好!

    我们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我们尊敬、慈悲的李洪志老师无私地将“宇宙大法”--法轮大法传遍全世界。我们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深感法轮大法能够使人达到身体健康、道德高尚、思想升华。他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法轮大法只是一个群众性的炼功活动,没有任何组织,完全是松散管理。法轮大法的修炼者都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在不同阶层中要求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并最终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法轮大法要求修炼者必须遵守本国的法律,不得参与政治,不反对政府。我们在实践中也正是遵照法轮大法的要求而做的。其实,我们应当是中国政府最为信赖的人民群众。

    然而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将法轮大法研究会定为非法组织。此后,政府部门又采取断章取义、捏造、歪曲事实等方式,制作了一系列音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动用几乎所有新闻媒体对法轮大法进行种种污蔑和诽谤,对李洪志老师进行了极不负责的人身攻击,并毫无事实根据地对李老师提出种种指控和予以通缉。中国政府还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了不断升级的残酷镇压和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基本人权受到严重侵犯。中国政府及其各级部门禁止法轮大法修炼者合法上访、交流心得体会,并逼迫我们交出大法书籍和作出不再修炼大法的保证,否则就开除党籍、公职、学籍、军籍等。政府公安部门执法犯法,对大法修炼者随意抓捕、殴打、抄家、侵占公民个人财产、扣押个人身份证,甚至动用刑具,如手铐、脚镣和“地牢”(一种对死刑罪犯使用的刑具),对大法修炼者刑讯逼供、滥施酷刑,以致酿成大法修炼者被殴打致伤、致死的恶性事件。目前,成千上万的大法修炼者被关押,有的被拘留、逮捕,有的被劳动教养,有的则被判刑。上至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孕妇、婴儿,都遭到了非人的待遇和折磨。中国政府已严重违反了中国宪法、法律和其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目前,这一情况已十分严重并还在继续恶化之中,全国各地还在大规模抓捕和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

    由于公安部门大肆抓捕合法上访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致使我们拟向您提交的部分材料也被搜走。法轮大法修炼者不顾个人安危、克服重重困难而保存下来了三千余人签名的文件材料。这些材料的签名者人数虽然有限,但却代表着全国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诚挚心愿和对您的期望及信赖。

    联合国作为一个以维护国际和平、主持正义和公道为己任的重要国际组织,在维护基本人权方面可以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我们在此恳请您,依照《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权,对世界各地法轮大法修炼者的真实情况发起一个客观、公正的调查。

    鉴于形势的严重性和紧迫性,鉴于我们在中国大陆已完全失去正当的上访权利和表达意愿的合法环境,我们特此请您向中国政府转达我们下述四项要求:

    一、立即撤消对李洪志老师的通缉令,恢复李洪志老师和法轮大法的名誉,并在公正、和平的基础上解决目前问题;

    二、立即释放目前所有被关押的、无辜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三、立即收回并销毁对李洪志老师、法轮大法进行攻击、污蔑的全部音像资料和文字材料;

    四、取消所有对法轮大法不公正的法律规定、决定和命令,还法轮大法修炼者一个合法、宽松的修炼环境。

    我们期待着阁下对上述事宜予以充分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

    中国法轮大法部分修炼者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中国法轮大法部分修炼者签名及手印;(编者略)
    二、中国法轮大法部分修炼者遭受迫害的事例。(编者略)

    明慧网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inghui.ca/
    明慧网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成文时间:1999年10月20日  发稿时间:1999年10月22日  文章分类:【护法历程】
     
    相关文章:
      
     
            全年文章   打印机版   推荐给朋友
     

    正法度人不取费用。欢迎参加世界各 地的自发集体炼功活动
    欢迎转载传阅本网所有内容,但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