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非(Wang, Kefei),女,35岁,原吉林省长春农业银行职员,长春大法弟子。王可非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绝食25天抗议残酷迫害,于2001年12月20日被迫害致死。 王可非1994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99年7月22日以来多次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坚强不屈,曾被长达11天带重刑具。被提审时,都是被别人抬进抬出的。2001年8月初,在天安门打“法轮大法好”横幅,被非法判劳教,送到臭名昭著的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因不肯向邪恶势力低头写所谓保证等,遭野蛮折磨、非人的迫害。据别人亲眼所见,入所几天脸部变形,身上伤痕累累。
2001年11月,由于劳教所强迫劳教人员劳动到深夜2点,王可非站出来质问管教说:我们没犯罪,为何虐待我们?劳教所不是明文规定不准逼迫劳教人员超负荷劳动吗?当时值班的是七大队管生产的副大队长栾云娟。王可非就因为质问管教的强迫超负荷劳动,被栾云娟等人单独拽了出去,遭到迫害。王可非为抗议迫害,开始绝食。王可非绝食后竟一直被站立绑在双层铁床床头的床架子上,不让躺、不让睡,不能动,有时放倒在水泥地上,气息奄奄,四肢绵软无力。隔几天被灌点食,就这样绝食25天后被迫害得生命垂危。
2001年12月20日上午约9点多钟,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把被劳教所迫害得奄奄一息的长春大法弟子王可非送到吉林省劳改中心医院。在该院,人们(管教)看到王可非已经不省人事,神智不清,医院只开了一张心电图的票子,而没做心电检查,当事人有王管教等在场。医院在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对王可非开始输液,从上午9点多到下午6点共输液9瓶,每瓶500毫升,平均1个小时,输液500毫升。挂完吊瓶以后,整个输液过程中,医护人员均未到场查看,是由一名30多岁的因伤害他人被关押的且有癫痫病的女犯人给换的吊瓶。
上午时,王可非发出“啊、啊”的声音,后来大小便失禁,便在床上,也是由那位女犯人给收拾的。
在输液过程中,王可非的双手一直被手铐扣在床上的两侧。
到下午6时许,同室(4楼410室)的人发现王可非没有任何声音,报告了管教,管教来时翻了一下王可非的眼睛,看见王可非的眼睛已经没有反应了,于是将王可非抬到太平间,未做任何抢救。
王可非被邪恶的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和林省劳改中心医院迫害死了,但她决不会白死的,江氏恐怖集团及吉林省的大小打手们,不要道貌岸然地以为世人不知道你们做的见不得人的事,不要以“执行公务”为借口,以为做的坏事就与你无关。天法是公平的,三尺头上的神灵清楚地看到了这一切,等待着你们的将是历史的审判!时候一到,一切全报!等待着你们的是永无休止的在地狱中偿还你们破坏天法、迫害大法弟子所造下的罪业。
人间的王可非不在了,其实她永远地活在了人们的心里,未来将传颂着一位伟大觉者诞生前的故事;人间的王可非倒下了,但万千个王可非从魔难中走出来了,更多的众生得到了唤醒与救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