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泽(Li, Xinze),四川内江威远人,51岁。2002年9月4日,李欣泽被绵阳市新华劳教所用电击等酷刑迫害致死。
2002年7月中旬,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所长赵泽勇、管教科长余新才等人策划了又一轮对大法弟子的大规模迫害。恶警们利用那些吸毒犯、抢劫犯、盗劫犯出面,上演了一幕幕恶毒的丑剧,所采用的是见不得人的、流氓至极的手段,如:体罚、剥夺正常睡眠、暴晒、殴打、不让上厕所、围攻、漫骂、高温烘烤等手段,连50至60岁的老人也不放过。李欣泽从7月开始就与其他大法弟子一起遭受折磨,每天只有3、4小时的睡眠,甚至更少,长时间的被折磨,在盛夏的烈日下,邪恶之徒故意在下午2点过后逼迫大法弟子跑步,做一百个上下蹲,跑不动了就两个人拖一个人强制跑,直至倒地。有时邪恶之徒把大法弟子关在其他大法弟子看不见的角落,进行拳打脚踢、掐大腿神经、乳头,强行送入高温火窑中烘烤,有一次一同被送进去的年轻“包夹”人员(非法轮功学员)几分钟就昏到了。在一个多月的残酷折磨下,50多岁的李欣泽身心憔悴,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和转化书”。20多天后,李欣泽清醒过来了,写下“声明”,表示要坚修大法。当天晚上,邪恶干警杨小龙就再一次折磨李欣泽至深夜2点以后。
2002年8月,李欣泽在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遭受酷刑,被电击40分钟并戴脚镣。在劳教所强迫干超负荷劳动,特别是砖窑里要把通红的砖抱出来,这项残酷的劳动温度环境高达80-90摄氏度,名曰“抱红太阳”,夏天都要穿棉衣、带皮帽进去,否则头发和皮肤都要被烤伤。
管教人员叫其他劳教人员打大法弟子,长期不给大法弟子自由,每天24小时监控,2-3人监控一人。只要不放弃信仰或者炼功就以各种借口体罚。大法弟子被当成其他劳教人员训练场上的工具,几个人踢摔一个人直到后者呕吐、晕倒也不放过。一知情读者亲眼目睹李欣泽在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下失去了生命。
在李欣泽被迫害致死后,邪恶势力为了封锁消息,编造谎言,编写了大量的假材料,让精神病医生做假分析报告,愚弄、欺骗李欣泽的家属,反过来诬陷大法。游仙区检察院的报告中心也隐瞒了李欣泽被迫害的事实,妄图逃脱罪责,颠倒黑白。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它们的罪恶已经被记录在案,它们必将受到天理的惩罚与人间正义的审判以及在地狱中无休止的偿还它们所干下的一切。
迫害李欣泽致死的直接责任人:
赵泽勇、余新才、朱大队长、邓刚、何学灵、青国权、仁青达吉、杨小龙、游仙区驻新华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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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欣泽直系亲属2003年5月31日的来稿(姓名略)
我是李欣泽的亲属。李欣泽死在四川省新华劳教所里已快一年时间了,李欣泽生前时身体一直是非常强壮的,没任何大的疾病,当地的父老乡亲都是知道的,他只是炼了法轮功,为了做一个好人,就被强行判劳教迫害致死。绵阳市的新华劳教所表面上是“教育”人的,但背地里却干着专门迫害人的勾当,我们真不敢相信新华劳教所的所谓“干警”会干出比土匪还恶的事。但铁证如山,谁能否认。
我用了九个月的时间花了大量的资金、调查了八个市县的释放劳教人员,他们开始都不敢透露新华劳教所的实情,得了实惠后才告诉我李欣泽在新华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的死因情况:
甲:我是2001年3月份进的新华劳教所,20天后下队到六大队三中队当“包夹”(监控人员)。记得2002年4月10日这天,新华劳教所六大队三中队开始了一年中的第一次“严打”法轮功,李欣泽就是被“严打”的法轮功人员之一。
乙:当时中队的中队长邓刚、副中队长何学林、分队长刘兴元、黄队长、管教杨小龙,还有胡管教,这些管教干部每天都要召集劳教犯班组长和民管会开会,目的和内容是怎样指使这些“骨干分子”采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手段针对法轮功人员进行“转化打击”。
丙:因为李欣泽很坚强,身体又强壮,每天都有五至六个恶人帮教围住李欣泽进行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逼得李欣泽去撞墙,是2002年四月下旬的晚上发生的,当时李欣泽被送进本所医院。
丁:第二次“转化严打”是七月上旬开始的,2002年八月上旬又开始对李欣泽进行转化严打,每天凌晨4点半才准睡觉。中队的胡管教说:给我往死里整,只要不转化的整死我负责。中队长邓刚、副队长何学林、分队长刘兴元分别轮班指使迫害,不转化的就丢进高温砖窑里“抱火砖”。在这些管教干警的直接唆使下,每天都有六个至七个恶人帮教围攻李欣泽,进行各种手段的折磨,李欣泽被逼得走投无路,承受不了,两次撞墙。那是早饭后回中队的路上,经过一楼楼梯口巷道发生的事,我们当时目击李欣泽的伤势并不严重,根本就没有生命危险的,几天后才送进绵阳市的一家医院,一个星期后就听说李欣泽死亡了。
戊:我们听了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具体怎样死的,我不清楚,但所部的赵队长、余科长和邓刚最清楚。
但是对于李欣泽的死,我们是李欣泽的直系亲属,我们决不会放过这个案件的,也决不会放过那些参与者和幕后的策划者,我们一定要将恶人绳之以法,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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