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汉冲


黄汉冲(Huang, Hanchong),江苏启东人,男,39岁。2000年11月1日被启东公安局抓去,2000年11月2日被送至启东看守所,2000年11月3日死在启东公安人员的手上。2000年11月4日上午十时左右,启东公安局派出了以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燕池等人向遇难者家属谎报:“黄汉冲在2000年11月3日晚上在公安人员提审时逃跑自杀身亡。”

一、编造“逃跑自杀”经过,制造自杀假象:

2000年11月4日,按公安的故事说:黄汉冲在提审过程中逃跑,说是在2000年11月3日晚十点多钟,一名提审人员去提审其他人员,另一因疲劳睡着了。六分钟后不见了黄汉冲,就在公安大楼上下寻找,后看见楼梯上一件号衣(看守所服),说黄汉冲从公安局大门出去的(一女公安说是翻围墙出去的)穿过马路,沿河边向西走了六十公尺左右,从北侧河边下去,越过河,从南测河边上岸,因越河线裤和外包裤均湿透,脱下外包裤丢在岸边(外包裤涂了很多淤泥直至裤腰)后又进了离河边10米左右的厕所,用玻璃片割自己的左右手主动脉,(据在验尸现场的人说,左右手各割了三刀,刀口长度分别在2.5公分和4公分左右)。而后从厕所出来,翻过启东市政府2米多高的围墙,进了市政府东棚,脱下线裤,从裤裆撕开,穿在离地面约3米高的车棚三角铁正梁上(旁边没有任何凳子)上吊自杀。一位女公安说是用裤带吊死的。

既然已经逃走了为何又要自杀?既然已经实施割腕自杀,为什么还要做那么多剧烈动作、然后再去上吊?

当家属提出质疑时,刘燕池说:具体他也不知道,公安局已组织了调查,现正全面调查。而这之后四、五个小时,其实刘燕池基本一直陪着遇难者家属等,他如何对“逃跑”的经过“一目了然”,此事真让人起疑,好象整个过程就是刘燕池一手安排的一样。

二、检尸过程中看到的情况:

检尸过程中,目击者看到了遇难者左右西装袋里各有两片差不多大的玻璃片;看到外包裤上有很多淤泥,而线裤与脚未沾一点淤泥;遇难者生前懂医学常识,竟“左右手上各割三刀均未死成”;遇难者颈部有小手指宽的凹痕及颈部右侧有绳结凹痕且较深;遇难者颈部有明显的电警棍灼伤的紫色痕迹;遇难者除袖口有少量血迹,其余部份均无血迹......

三、公安的谎言漏洞百出:

1、“逃跑者”竟然将号衣脱在底下楼梯上?
2、“逃跑者”在被提审过程中,而提审人员睡着了?
3、“逃跑者”在夜深人静时从公安局大门出去,而门岗没有发现?
4、“逃跑者”遇到两个联防队员,当问到是谁,在没有应答的情况下也就不管了?
5、当提审人员发现“逃跑者”时,“逃跑者”已经上岸,又看到进了厕所,而后翻围墙,撕线裤“上吊自杀”而没有制止?
6、“逃跑者”外裤上有很多泥,而线裤及脚上不沾一点?
7、逃跑的人还想自杀?
8、“逃跑者”口袋里有四片玻璃片,“割脉”后还装回口袋里?
9、左右手各割了那么大口子,而只淌了几滴血?
10、用线裤“吊死”的人,为什么颈前、后、左侧均有比较明显的绳子凹进痕迹?

四、这就是公安:

1、2000年11月3日夜12时左右不法警察竟以黄汉冲逃跑为名对其家非法搜查。一个身穿公安制服,头戴国徽的公安人员在黄汉冲家属面前大喊大叫“这个人死,等于狗死”。
2、黄汉冲遇难后,2000年11月4日公安指定乡领导樊建华了解死者同辈上有否大干部及公安方面人员,随时向市公安局汇报。
3、公安向家属赔2万元人民币。
4、副大队长刘燕池说:“只要你们处理好这桩事,经济上可以多补偿些,至于起诉告状,大家都没有好处。”威胁?恐吓?
5、黄汉冲遇难至遗体火化期间,宅边一直有警车与值班人员。
6、黄汉冲遗体火化时,火葬场仅有黄汉冲遗体,没别的死者,而且火葬场停满了公安车子,启东公安基本全部到场,有的穿便衣、有的穿制服,对死者家属等四、五人进行严密监视,同时不准其他人进场。参加送葬的亲属只允许派代表参加。
7、听说是南通来的“法医”陆处长等三人,当死难者家属质疑遇难者颈部为何有明显的绳印时答不出;质疑遇难者颈部呈紫色痕迹时,不说话。家属要求解释遇难者肩胛骨与散肢骨脱位,“法医”说是睡觉睡的或身下垫到了什么东西。
8、南通来的“法医”陆处长等三人就是在那么多疑点的情况下作出“死者是自杀身亡”。

启东的公安、南通的法医,你们就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吗?你们还有良心吗?你们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不怕遭报应吗?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凡是破坏法轮大法以及迫害大法弟子的凶手报应很快会降临。那些违背自己的良心,继续在干坏事的人再不醒悟,那也就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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