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明慧网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法轮功遭迫害情况综述

●九月十一日我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王厚利,男,45岁,惠纺职工。
    赵学群,男,40岁左右,惠纺职工。
    路培元,男,35岁,实验学校校长。
    闫红军,男35岁,惠民二纺职工。
    周洪生,男,38岁,惠民镇马周村农民。

    上述五位学员因为坚修法轮大法,又向北京县信访局等地反映法轮大法真实情况证实大法,而被公安多次非法拘捕,用尽各种卑鄙手段,以达到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切断的目的。2000年7月10日,周洪生因到县信访局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于7月13日被县公安局拘捕关押在阳信,为了抗议这种侵犯人身自由权力践踏宪法的行为,他毅然绝食。到第八天连导食管都吐了出来,即使这样他们也不放过,在阳信关押的10天时间公安用胶棍,电棍和拳脚对他身体猛烈击打,打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闫红军也是被多次非法拘捕。最后这次是9月份的一天,县公安以谈话为由将其诱骗关进监狱,期间对他大打出手,打得胸腹和两胁,不敢触摸,体无完肤 。在经济上用尽各种卑鄙手段非法罚款,其中少则几千,多则高达一万元(高洪生),迫使他们写出保证书,放弃修炼,然而这一切对正法修炼者全然无效。他们为了捍卫宇宙大法,向世人说清真相,证实大法,于2000年9月11日五位大法弟子被县司法机关判劳教3年送往淄博王村,他们的英勇壮举,唤醒了善良的人们,同时也告诉人们江泽民的残暴与邪恶政策是不得人心的。

●惠民县香翟乡史马村马国福,男,38岁,因坚修大法,1999年某日,乡政府人员伙同派出所强行闯入他家将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自行车等家产抢夺一空。在法制国家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国家的干部竟然干起了土匪行当,实在令人叹息!严重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今年7月12日,正在建筑工地施工的李庄大法弟子刘丰民,被镇派出所以问事为由诱骗到派出所(时间下午4点左右),与提前一天被关押的妻子大法弟子任建新相遇。接着派出所的人说:“在办公室等着吧”一直等到晚上9点多钟也没见问话的人,他俩正准备休息,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紧接着进来几个气势汹汹且散发酒气的人,其中为首的是派出所指导员张德广,还有法庭的高某某,镇司法所的高树华等。一进门它们就吆喝道:“我叫你们炼,不信今晚就治不了你们?”分成两帮对他俩实施酷刑拷打。用鞋底打脸,边打边问刘:“还炼不炼?”刘说“炼!”张德广气急败坏地找来钢针扎他的脚心,手臂,用玻璃杯砸头部,用橡胶棒打,凉水泼;用电棍电手心,脚心,阴部,胸部和血管等处,并拳打脚踢,其情景惨不忍睹,令人发指。直至昏死过去五-六次,打到凌晨一点多钟。在每次醒来后,总是由镇政府人员站在面前:镇党委书记李勇,镇长潘森,副镇长,计生委主任等,原来这次行动是有预谋的。与此同时另一帮人将他妻子任建新拖至公路上大打出手,直到任头撞柱子,以身护法,打手们才罢手。他俩被折磨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才送往医院,前后被关押了37天,同时家中两辆摩托车被抢走。试想在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里,党和国家干部,干出了这种伤天害理丧尽天良的勾当,不应让我们每一位善良的人们醒悟深思吗?

●惠民镇马化村王新忠,男,35岁,因坚修法轮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被县公安多次非法拘捕及经济上罚款3000元,又于今年4月巧立名目,敲诈勒索,强行他家上交2000元保证金,并对其进行体罚殴打。今年7月份,公安人员不顾其家中上有年迈患心脏病的父亲,对王新忠强行拘捕关押,致使老人承受不了打击含恨去世。这种草菅人命血迹斑斑的事实,使王新忠处于极度的悲痛之中。

(200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