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鲁滨逊昨天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在人权问题上各说各话,引起国际媒体一个疑问:双方要履行它们刚刚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是否困难重重?
美联社等西方通讯社昨天都特别报道了双方的分歧。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前天刚刚和中国签署了《关于开展人权领域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但在昨天北京举行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研讨会上,鲁滨逊和李铁映的发言显示双方在人权问题上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差异。
李铁映在会上重申中国政府的一贯观点:人权是相对的,经济发展应优先于政治权利,每个国家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决定它保护人权的制度。
而鲁滨逊在发言时则呼吁中国接受“人权普遍原则”,指出这是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以及政治和公民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
据路透社报道,鲁滨逊昨天在结束访华前举行的记者会上说,中国特别强调“社会稳定”,但社会稳定可以通过允许人们享受更多的政治、自由表达和宗教权利来获得。
她说:“中国应该认识到,允许自由表达不同意见,允许不同的政治见解和用不同的方式来管理社会对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更为有利。”
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以及政治和公民权利公约,但中国全国人大还没有批准这两个公约。
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表示,中国对联合国的两个人权公约一直给予积极评价,中国政府正积极为全国人大批准这两个公约做准备,相信这两个公约“将尽早得到批准”。
中国和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签署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有: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将向中方提供人权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援助,双方将在司法管理、人权教育、法治建设和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等方面进行合作。
据美联社报道,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和总部设在伦敦的大赦国际组织都批评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和中国签署这个备忘录。他们认为备忘录无益于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昨天在会见鲁滨逊时(虚伪地)表示,中国无论是进行经济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说到底都是为了保证12亿中国人“充分享受各项人权与基本自由”。
江泽民还(无耻地)表示,中国“已经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促进和发展人权的道路”。
原载http://www.zaobao.com/gj/zg0063.html 括号内标注为本刊编者所加。
200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