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亲的呼声
我是一位法轮大法弟子的母亲,我的孩子因进京上访一直长期被关押,修炼法轮大法是孩子自己的信仰,孩子坚信:慈悲伟大的师父是清白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人心向善,道德高尚,对社会精神文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希望各级政府无条件释放我的孩子和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大法弟子,他们都是好人,世上没有象法轮功修炼人这样更好的人了。
同时我呼吁,善良的人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为法轮大法弟子说句公道话,社会需要他们,他们是无罪的。
法轮大法弟子的母亲
8月14日
各级领导你们好!
我的妻子是一位法轮大法的修炼者,通过炼法轮功她的道德品质大大改观,身心健康,遇事先考虑别人,她的言行确实感动了我。由于她坚定信念去京上访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哪知政府把她关押半年之久,至今仍然被关,我确实不理解政府为什么这样对待好人,你们这样做是不是失去了民心?目前,在我的心目中法轮大法的修炼者确实是世上道德最高尚的人。同时我呼吁善良的人们,父母、姐妹、子女、亲朋好友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他(她)们是世上最好的人,他(她)们是无罪的,我也希望各级政府无条件的释放我的妻子,这是社会的需要,家庭的需要。
法轮功学员家属 2000/8
去年中央下达了法轮功为邪教组织,我也劝过她不炼,但她坚信法轮功是好的,于99年12月到中山公园炼功并因此被拘役半个月。回后她要上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个说法。我怕她跑去北京,把她关在家中,又怕她翻窗掉下去,就跟居委会打招呼。谁知居委会跟派出所通了电话,就把她关在民意卫生院,一关就是一个月。
春节前夕,她们绝食把她放回来,三十晚她乘火车去了北京,十五被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刑满后,不知又是什么罪,判的什么刑,到如今未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认为公安机关三番五次的关押我妻是不遵守宪法的表现,再说这几次拘禁经过人民检查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没有,我们一无所知,只知派出所分局递个报告,分局批下来就关人,这于宪三十七条是格格不入的。再说我妻只相信人前世做多了坏事,今世要修炼,多积善积德,修成正果,这是人的一种愿望,一种信仰,何以被扣上刑法第三百条?
刑法第三节第四十三条还规定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我真是对中国的法律法规不理解,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
法轮功学员家属 2000年8月12日
政府有关部门领导:
你们好!
我是一位普通公民。我的一个好朋友是修炼法轮功的。因上访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被拘留15天释放后,于今年春节后不久,又被武汉市江汉公安分局抓去关押,监视居住至今,已达半年之久。我对政府的这种做法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我认为政府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非法的,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在我看来,真正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他们敢讲真话,办真事,不欺骗;他们善良,正直,光明磊落;他们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他们在矛盾面前,在屈辱面前,首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意志坚强,心胸坦荡。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法轮大法修炼者大善大忍的胸怀。如果政府真要把这些好人当坏人打,那谁还相信政府呢?那失去的不是民心吗?失去民心的政府能治理好这个国家吗?这个国家的人民能幸福吗?这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公民所担忧的!所以希望政府三思!正确对待法轮功和这些法轮功修炼者,给他们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这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人们的道德回升一定是非常有好处的!所以,我呼吁:一切正义善良的人们都来支持和帮助他们,请求政府释放所有被关、被拘、被劳教、被判刑的法轮功弟子!还法轮功一个公道!
一名有良知的中国公民 2000年8月
一对年青的夫妇,在大喜的日子先后喜得大法,他们都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不断地修炼自己,兢兢业业地为党工作,做出了一些卓越贡献,一致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去年7月20日,风云突变,刚生小孩不久的这对年青夫妇,以及他们的母亲,都同时被抓(事后才知道,当时都只知道自己被抓)分别被关在不同的地方,执行审问,致使家中幼儿无人照顾,亲戚听说后,都从各家赶来,照顾这幼小孩儿,并四处打听亲人下落,却无半点消息,就连党龄和国家同岁的80多岁的外祖父和外祖母,也赶到家里,老泪纵横,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们几代温顺、善良的后辈人,只为炼个功,都被抓,一时间,大有天塌之势,牵累了多少家无安宁之日!
在无辜被关押期间,这位大法弟子,没有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只给他年青的妻子写了一封家信(家信附后),由于修大法的心坚如磐石,这个学员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没收了他们两室一厅的住房)。妻子被调离市区郊外很远的地方,干的是没有人愿意干的工作。这个家庭所有的成员无一反党、反政府,无一人触犯国家法律,都是善良、修心性的好人,他们的遭遇让同事,朋友们感到震惊,残酷的现实让人难以置信……
随信附上朋友的家信。
大法学员的朋友 2000.8.17
XX吾妻:
你我夫妻之缘,或许三生所结,昨夜梦见你俱书一封,满纸思念幽怨,今晨梦醒我却不见枕边人。人生苦短,如梦转瞬即逝,纵耳鬓厮磨,唇齿相依,白发偕老,终有一日无常将至,唇亡齿寒,凄苦不尽。
你我与法之缘,则不知何世所结。时逢大法洪传,况你我皆已得法。大志者实应勇猛精进,不遗余力,舍常人所不舍,早日圆满,显慈悲心,救渡世人。
人生虽凶险,但切不可以常人之心待常人,应知师有法身悄护无虞,修炼之路,艰难险阻如山,如有遇山开山之气概,坚如磐石之心,则成功在望。
小女聪明伶俐,爱如掌上明珠,切不可任其放纵任性,应严加管教,教之以法,指以光明正道。
夫XX 9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