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副教授但凌、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研究员李彩熙等7个单位11名专家对北京市各区12731名法轮功学员的抽样调查,其中11892人是有病的,炼功后11785人疾病有所好转、基本好转或完全康复,治疗疾病的总有效率达99.1%,其中有6962人(58.5%)得到完全康复。一年共为国家节约医药费4170多万元,平均每人每年节省医药费3275元。
98年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了调查。由不同专长的医师、医学教授等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于98年9月对广东省的广州、佛山、中山、肇庆、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清远、韶关等市约1.25万余名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就身心健康状况进行了表格抽样调查。这次表格抽样调查学员12553人,其中男性占27.9%,女性占72.1%,50岁以下的占48.4%,50岁以上的占51.6%;其中患一种以上疾病的学员1047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83.4%,通过2~3个月至2~3年不同时间的修炼,患病学员的身体状况大为改观,祛病效果十分显著,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77.5%。加上好转者人数20.4%,祛病健身总数有效率高达97.9%。同时7170名学员填写了年节约医药费数字,共节约医药费1265万元/年,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1700多元,可见其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
《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7月10日百姓广场版曾报导过一位瘫痪16年的农村妇女谢秀芬炼法轮功后站起来并行走如飞的故事。《羊城晚报》1998年11月10日一则题为《老少皆练法轮功》的报导中也提到了一位"原患高位瘫痪,全身70%部位麻木失灵,大小便失禁",现见她"红光满面",练功的动作灵活自如。
至于说法轮功不叫有病的人吃药,这是故意混淆视听的栽赃。翻遍《转法轮》或任何法轮功书籍都找不到这一说。这只是一些不明修炼与吃药之间的关系或有意耸人听闻的人对法轮功的恶意歪曲。
1。 成都一老人病重住院,后医疗费告罄,将被医院停药。一记者模样的人跟老人讲,若称是练法轮功练出病来的,医院就不停药,医疗费也有地方报销了。有正义感的老人断然拒绝。
2。 原北京居民马锦秀,自1981年起患严重糖尿病,4个"+",并两次中风,后面瘫。连医生也说性命难保。从1996年学了法轮功后,身体出现奇迹般变化,糖尿病症状全部消失,浑身轻松。但由于她没有处处以炼功人的心性来要求自己,很多常人心没去,徘徊一段时间后病情复发,送入医院接受治疗用药,但还是去世了。这是马的女儿亲口诉说的实情。然而,她的事被算在这1400例中,还上了电视台。
如果把练过功的人因病去世说成是练功造成的,我们是不是该把所有在医院里死去的患者统统说成是医院造成的呢?或者说,练了功就不会死了呢?退一万步讲,且不说这些案例的真实性,就拿政府最近的、远低于实际数字的统计二百万法轮功修炼者总数来算,比例只是0.07%,比起中国统计年鉴1998所载的1997年全国平均死亡率0.651%来,仅是1/9.3。这个数字对一个老年人、重症绝症病人占很大比例的学功人群来说,只能证明法轮功去祛病健身功效之超常。
在栽赃诬陷的同时,媒体又出台了大量的歪曲事实的报导,以达到进一步打击法轮功的目的。为对李老师的生日造谣,不惜让八旬老妇出面回忆47年前往事做假证,结果把催生素的临床使用历史提前了一年,弄巧成拙,使《人民日报》贻笑大方。为完成任务得奖金,记者肆意编造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的故事,如河北省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东关袁玉阁骑自行车接儿子回家,为躲避行人不慎摔倒在河边,却被成编造成炼功走火入魔抱孩子投白马河的故事,并把当事人投入监狱。更有甚者,某些新闻单位完全置新闻报导真实性和职业道德于脑后,在没有任何核实的情况下任意刊登、转载捏造虚构的造谣文章,对法轮功创始人进行人身攻击。
官方媒体甚至把手伸到海外华人中,出国外销栽赃术,把一起闽籍青年因生活压力造成的精神崩溃强加到法轮功头上并大肆宣传,极尽造谣、诬陷、攻击、诽谤之能事。
再者,如果法轮功和李洪志老师要通过非法出版及偷漏版税来聚财的话,又何必把所有的大法书籍及音响资料统统放到互联网上让大家免费下载呢?
谎言是一捅即破的。
(2000年7月7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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