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徽) UNITED STATES MISSION TO THE UNITED NATIONS
美国驻联合国使团
799 United Nations Plaza
800 NEW YORK, N.Y. 10017-3505
2000年4月19日
(收信人姓名信址略)
亲爱的C女士:
感谢您写给美国驻联合国使团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粗暴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来信。我们正在分担您和您的朋友A.H.的共同关注。A.H.也给我们写了信。读了关于您的两周狱中经历及对中国地方法轮功学员处境的观察我们感到很担心。
正如我们向H先生提到的那样,美国已经就中国政府所采取的对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的限制措施向中国当局表达了深切的关注。去年秋天,国务卿针对国际宗教自由行为对中国表达了一个国家的特定关心。中国政府违反思想言论自由和道德精神信仰自由的行动就是受到关注的基本问题的一部分。这些行动也是我们决定在现届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提出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决议案的根据。
美国将继续敦促中国采取克制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公民,停止镇压法轮功,允许法轮功学员和平表达个人信仰,释放所有因为和平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受到拘留、逮捕或判刑的人们。
我们感谢您的来信并已经将您的评注记录在案。
真诚的,
(签字)
Patricia Kuffler
Public Affair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