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亚平,今年26岁,在北京市岩棉制品厂工作。除夕之夜,世纪之交,我和功友一起走出家门,去天安门炼功。刚到广场就有便衣问我们:“你们是炼法轮功的不?”我们答是。于是他们就拦住我们,开过警车让我们上去。我们问:“为什么?”他们说:“没有为什么。”没有理由,我们执意不上车,他们便对我们拳脚相加。后来,我被拎上了车。
在车上他们抢走了我的《转法轮》。我坚持让他们把书还给我,其中一人一脚将我踢坐在椅子上,我站起来他就又将我踢倒。我就又站起来,于是他们几个人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按在椅子上,有人说:“给她撕了,让她看着撕。“接着,我听到了撕书页的声音。
泪瞬间夺眶而出,我深刻地感受到:魔在破坏法,就是这样将比我们生命还珍贵的大法从手中夺过去,就是这样在肆意践踏。
车停了,我被推下车,我抓住警察的衣角,要他还我书。他们又是对我一阵踢打。而后,我被抬着带到里边。铁栅栏里边已经关了不少大法弟子。我依然要警察还书,他们便又是拳打脚踢。功友们一齐喊:“不许打人,不许打人。”于是他们把我扔进栅栏门里边,与功友关在一起。后来我知道这是天安门派出所。
后半夜,我们被送到昌平收容所,到那要挨个搜身。我对搜身的女警说:“我先请教您一个问题行吗?”“什么问题?”“请问搜身违法吗?”她自知理亏,恼羞成怒地说,你哪那么多事儿,什么违法不违法,到这儿就得搜。于是我被按倒在地,强行搜身。我大声质问他们:“你们这是什么行为?你们这是人民警察的行为吗?”真的,那一刻,人民警察、人民子弟兵的光荣形象在我心目中消失地无影无踪。
后来他们让我冲墙站着,我想:让我站着,我就炼功吧。我开始抱轮。警察过来把我的手打下去,我就又抬起来。他把我踢倒,我就又站起来接着炼。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功友过来和我一起炼,警察说:“你进去。”让她进屋里去,她进去了,在屋里炼起来,屋里功友都炼了起来。全国各地的功友还在不断地来,警察没辙了,让我也进屋。于是我们排好队,在屋里炼起功来。
我们炼完功,坐下来学法切磋。天快亮了,有功友带来了录音机和炼功带,我们在详和悦耳的音乐声中炼完了第1-4套功法,警察没来打扰。
炼完功,开法会。通过切磋,我发现自己平时修得太差劲儿了,与功友有很大的差距。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赶上,和功友共同精进,跟师父回家。
3月5日下午,各地区派出所来接人。有的功友不走,在这里绝食。旁边一功友说:“这儿学法炼功都没人管了,这里都正过来了,还在这儿呆着干啥。该过下一关了。”
我忽受启示:允许我们学法炼功的地方就是法正过来了。
我和十来个功友被带到宋庄派出所,还得往下分。我属于梨园派出所管。功友们陆陆续续都给接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想:为什么剩我一个人呢?噢,考试得自己答自己的,不能抄袭。原来我总是和功友在一起,做事有参考,现在我该自己答题了。
几个警察跟我谈话,试图说服我,见无效就没好气地说:“冲墙站着去。”我想:这个地方还不允许我学法炼功,那我就从这个地方正起吧。于是,我炼起功来。
无疑,警察又是对我拳打脚踢,之后将我铐在外边的旗杆上。我无法炼功,就背《论语》、《洪吟》。起初,他们乍乍呼呼,连喊带骂,见制止不住了,就进屋打牌去了,直到梨园派出所来接人才出来。
在梨园派出所里,警察逼着一个功友交书。我说:“大法的书不能给他。”就抢过一本抱在怀里。警察过来跟我抢,把我铐在暖气管上。我大声背起《论语》,他们用棍子打我也没用,便把我带到门口,让我蹲在风口里。一个警察穿了件大衣在边上看着我。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冻着我,我就会怕了,他们错了,大法弟子什么也不怕。
他们将我带上车,送看守所。在车上,我背着师父《洪吟》里边的《无存》:“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凭他们嚷,凭他们骂,凭他们打,凭他们用电棒在我的头上、嘴上电,也没停。最后他们放弃了,任我背了一路。
3月6日凌晨,到了看守所。进到号里,我还是炼功,被带上了手铐、脚镣--单手和脚连在一起的那种,手脚圈的大小是固定的。由于我瘦,手可以拿出来,警察只好叫号里人给缠上布条。
看守所里要求背《监规》。我觉得我是来正法的,不是来适应这里的生活的,不能处处符合他们。我准备不背《监规》。第二天早上,一个功友炼功,号长过来制止,说到“坐板”时间了。于是,我提出我不“坐板”,不背《监规》。
开始,功友们意见不统一,后来别人“坐板”,我们在放风场切磋,最后一致认为:不“坐板”、不背《监规》。
又一个早晨到来的时候,我们号里的功友集体炼功,我就把布条拆去和大家一起炼起功来。警察来制止我们,对我们一阵武力镇压。将另一个功友--雷晓婷也铐了起来。其她功友齐声喊:“不摘手铐绝食,不摘手铐绝食。”然后我们齐声背诵《论语》、《洪吟》。
由于我的手铐与脚镣连在一起,站着不方便,我就盘腿坐在地上背。一个警察揪着我的衣服领子将我带到办公室,用电棒在我的头上、嘴上电。虽然警察气势汹汹,可我感觉这次被电比上一次轻了,后来我得知:其它号的功友也挨了打。胡淑芳被人用脚往嘴上踹;孟详蕊--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被揪着头发往墙上撞;一个绝食的功友李树芳被拉出去灌葡萄糖,等等等等。但都安然无恙。我非常非常清楚地知道:有师父保护,什么关都能闯过去。
看守所的领导过来与我谈话,他说,党教育你二十多年了,你学大法才几年呀。我说:“是党教育我二十多年了,我也得为党负责呀。我们党的光明之处不就在于她肯听人民的心声吗?现在,如果她不肯听人民的心声了,那后果是非常可怕的。”
他说,听你说话,挺有头脑的。那你承不承认你们这样做影响别人了?我说,事物都有因果关系,您如果解决这个“果”,就得追查前边的“因”,那“因”就是法轮大法不是邪教,而被政府定为邪教了。
他说:“你跟我说这些,我也做不了主呀。”我说:“您可以向您的上级反映。”他说:“我一定给你反映。”我说:“谢谢您。”他说:“我答应给你反映,你答应我什么?”我说:“我答应您,如果您把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向您的上级反映,我向所有认为我影响他的人道歉。”他说:“这就行了?”我说:“直到他原谅我为止。”他说,好,今天咱们谈的挺好,给你把手铐摘了吧。有人过来给我摘去了一切刑具。我说:“在您没有给我们答复之前,我们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学法炼功。”他说:“你不能影响别人。”我说:“我们一定不影响别人。”
回到号里,雷晓婷的手铐也摘了,告知功友全过程,我们商定:明天别人“坐板”,我们在放风场炼功,绝对不影响她们。
次日上午,我们准备炼功,号长害怕,不让炼,我和雷晓婷要求见警察,跟他们说清楚。我们的行为与其她号友无关。有人开门让我们出去,却没人听我们讲话,只是让我们一人面对一面墙站着。再后来,我又被带上了手铐、脚镣,依然是把手脚连在一起。不同的是,这次手铐的松紧是根据手腕粗细定的,自己抽不出来了。
女号共有4个,7号、8号、9号、10号。警察让我从7号开始,告诉号长教我规矩,言外之意就是“打”。当鞋底子落在我身上时,号长落泪了,她说她不想打我,可监控器看着呢。
7号打完到8号,8号的人用鞋底子不仅从我腰上打到膝盖上,而且打我的脸,我也不知被打了多少下,变成了什么样子。后来听功友说,打我的鞋是“38”的,因为我下颚都肿起来了,还印着“38”。不过从9号、10号人惊愕的表情中也可以想见了。9号的人对我讲了一大堆她们认为的道理,无济于事。10号的号长看了看我说:“你都不够我一脚。”
我在10号住了下来。在别人眼里,我带着刑具一定很痛苦。其实,我并没觉得怎么样,唯一不方便的是每次都是功友帮我洗脸、洗脚、上厕所。因为,师父只让我承受了一点点,其余的都是师父承受了。
五天以后又开始游号,这次7号的号长只是跟我谈了一会儿话。8号的人迫于压力不得不出手,其实那个打我的犯人在第一次打我时就一边打一边心情复杂地说:“我的姐姐,你怎么这么傻呀。”有功友数了一下,这次打了250下。
我清楚地知道,我不是傻,我只是坚持了真理--法轮大法不是邪教,他不参与政治,不重名利,教人修真、善、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与人为善,处处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找自己,多一个法轮大法修炼者,社会上就多一个好人!
在号里,我遇到这样一个功友,叫周印红。她到信访局上访。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可是一听说她是上访关于法轮功问题的,让她填完表后,马上装车送看守所,至3月21日我出来时,她还在里边。
还有功友被抓那天,只是在路边长凳上坐着,有警察过来问:“你是炼法轮功的不?”答"是"就上警车,没有任何理由。
释放我那天,警察让我签字。上边一张是释放书,我签了。下边还有一张,被上边一张压着,只剩了一个签名的地方,我想看清楚是什么再签,就抽出来看。原来这张已经打印好了一些悔过之类的话。
我说,这个字我不能签,我没有错,为什么要悔过。警察说:“你不签就出不去了。”我说:“那我就不出去了。”他说:“那你写上本人拒绝签字。”于是我写上“本人拒绝签字”。结果他们还是放我出来了。
出来后,我爸爸给我看了一张“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住院费700元,印有北京市安康医院的章。警察跟我爸爸说,给您闺女检查了,没有毛病,回去可别按有病治,让我爸爸交了700元钱。而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给我做检查。此时,我不禁想起我的一个小功友的一句话:“以后,我再也不相信警察叔叔了。”
我写出此文,不是指责谁,只是将事实推出,宇宙特性真、善、忍衡量一切。人们只要没有完全丧失本性,无须多言,是非曲直心自分明。
李亚平
北京大法弟子
2000.3.27